📜  C ++ |继承|问题3(1)

📅  最后修改于: 2023-12-03 14:39:38.71700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🧑  作者: Mango

C++ | 继承 | 问题3

在C++中,继承是一种重要的概念,它允许我们在一个类中使用另一个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。在继承关系中,我们有一个基类和一个派生类。基类是派生类的基础,而派生类继承了基类的成员。这有助于我们避免代码的重复,并使我们的代码更具可读性和可维护性。

然而,在继承中也存在一些问题。本文将重点介绍问题3。

问题3:多次继承引起的二义性

在 C++ 中,我们可以使用多次继承。这意味着一个派生类可以从多个基类中继承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。但是,当多个基类具有相同的成员时,就可能会出现二义性问题。

举个例子:

#include <iostream>
using namespace std;

class A {
   public:
      void display() {
         cout << "A::display()" << endl;
      }
};

class B {
   public:
      void display() {
         cout << "B::display()" << endl;
      }
};

class C : public A, public B {
};

int main() {
   C obj;
   obj.display();
   return 0;
}

在上面的代码中,我们定义了两个基类 A 和 B,它们都有一个名为 display() 的成员函数。然后,我们定义了一个派生类 C,它从 A 和 B 中分别继承了 display() 函数。最后,在主函数中,我们创建了 C 的一个对象并调用了 display() 函数。

运行上述代码,可能会得到这样的输出:

C::A::display()

为什么会这样呢?因为 C 中有两个名为 display() 的函数,分别来自于 A 和 B。当我们调用 obj.display() 时,编译器无法确定应该调用哪个函数,导致出现了二义性问题。

我们可以使用作用域解析运算符(::)来指定调用哪个函数。例如,如果我们要调用来自 A 的 display() 函数,可以这样写:

obj.A::display();

同理,如果要调用来自 B 的 display() 函数,则可以这样写:

obj.B::display();

通过使用作用域解析运算符,我们可以解决多次继承引起的二义性问题。

总结

多次继承可以让我们使用多个基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,但是可能会引起二义性问题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我们可以使用作用域解析运算符来明确指定调用哪个函数。

这是本文的结束。希望本文可以帮助你进一步理解 C++ 中的继承关系。